附件4
2021年度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一、 重点支持领域
《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8〕8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中明确的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
二、 申报主体
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或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与省级以上园区、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协会达成合作协议,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申报技术领域。优先支持承接省委省政府交办产业导航分析任务的项目。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二)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不少于5项;
(三)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在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中,与3家(含)以上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企业应属同一产业链,且至少有一家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每家企业需确定一名高管作为产业专家参加研讨交流、项目验收等活动。
(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项目任务
承担本项目的单位应通过专利信息与产业情报的对接融合,注重问题导向,对所涉及产业(细分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其在全球、全国所处地位进行分析研究,对政府产业政策、区域招商引资、行业发展方向、企业市场竞争、产品开发布局等提出意见建议。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以下相应任务:
(一)召开项目启动会
1.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联合合作单位召开项目启动会,加强项目统筹推动,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工作保障等事项。
(二)分析产业发展现状
2.以需求对接和问题梳理为主线,分析相关技术领域全球、我国、我省产业整体态势和资源环境,梳理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合作单位技术基础、资源条件、政策导向等因素,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及需求,形成产业现状分析报告。
(三)建立专题数据库
3.根据本项目相关技术领域检索并处理生成的数据信息,建立专利导航分析数据库及数据库检索工具,并向合作单位和相关技术领域企业提供至少三年的数据更新升级服务。
(四)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4.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通过分析产业链与专利布局的关联度、专利控制力与产业竞争格局的关系,研判产业发展方向,形成产业发展方向分析报告。
5.找准产业发展定位。结合合作单位所在区域产业规划定位、集聚优势策略、特色园区建设等,以专利信息对比分析为基础,将产业涉及的技术、人才、企业等要素资源在全球和我国产业链中进行定位。
6.开展产业发展路径导航分析。基于产业发展方向和定位,提出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路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培育及引进、人才培养及引进、技术创新及引进、专利布局及专利运营路径等。
(五)开展研讨交流
7.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机制,在项目实施期内根据合作单位需求至少召开1次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在尊重商业秘密要求前提下,除项目组成员、相关专家研讨发言外,鼓励邀请更多产业界同仁参加。原则要求申请省市局机关人员临场督导,形成交流研讨纪要。
(六)完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8.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对产业创新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向园区、产业集聚区提供基于专利导航分析的招商引智建议,形成5万字以上的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5千字以内的成果摘要。专利导航分析过程中形成的评议报告、典型案例可作为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的组成部分。
(七)导航分析报告发布推介
9.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完成后,应联合合作单位及时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园区或产业协会以及我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召开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发布推介会(参会单位不得少于30家),发布分析结果,免费向参会单位提供分析报告和相应专利数据库。
(八)推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应用
10.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合作单位的指导服务,推动合作单位运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招商引智方案等,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指导相关企业运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提升创新效能,开展专利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组织好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项目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盖公章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21年度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入选项目,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为1年,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在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前组织资料调研、专家访谈、座谈研讨,结合合作单位需求,确定项目研究的技术领域。
(二)申报单位如已承担过省重点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所申报技术领域需与原项目技术领域不同;承担2020年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申报单位承担立项后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经“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五)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审核后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应采用省知识产权局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项目申报实施网上审核。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报送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超过6家。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系统生成的本地区(含省管县)2021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审核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寄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安文龙
电 话:025-83236249